住建部发布文件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 2017-03-19
  • 南阳银通官网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而且提出要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提高科技水平、增强产业支撑能力,以此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材料产品产业的支撑能力。下面是转载自规划中的部分内容:
《规划》部署了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5大主要任务,并明确了5项举措,包括: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增强产业支撑能力、构建数据服务体系。
《规划》中明确坚持全面推进: 从节能绿色建筑、扩展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把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伸至建筑全领域。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推广、建筑文化发展、城市风貌塑造等工作要求。
《规划》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从城镇扩展到农村,从单体建筑扩展到城市街区(社区)等区域单元,从规划、设计、建造扩展到运行管理,从节能绿色建筑扩展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 把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
坚持统筹协调。与国家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战略目标相协调、相衔接,统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推广、建筑文化发展、城市风貌塑造等工作要求,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凝聚政策合力, 提高发展效率。
坚持突出重点。针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务求在建筑整体及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标准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及舒适度改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民群众从被动到积极主动参与的角色转变,以能源资源应用效率的持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提高的要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发展成果,逐步形成全民共建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良性社会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从被动跟随到自主创新。加强标准创新,强化标准体系研究,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各类标准的综合约束与引导作用。加强政策创新,进一步发挥好政府的行政约束与引导作用。加强市场体制创新,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自主性,鼓励创新市场化推进模式,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规划》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大幅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国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是:到 2020 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 2015 年提升 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 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 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5 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 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 过 60%。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 6%。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 10%。
《规划》主要任务
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修订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动严寒及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加快实施更高水平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率先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在不同气候区树立引领标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提炼 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引领节能标准提升进程,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作用,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 金融保险机构参与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制度。对超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的质量管理。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完善适合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并积极开展试 点。积极探索以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等适老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研究推广城市社区规划,制定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创新改造投融资机制,研究探索建筑加层、 扩展面积、委托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租赁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造的利益分配机制。
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能耗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发挥数据对用能限额标准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引导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并实施基于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管 理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节约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
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依托 “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等重点专项,集中攻关一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产品,重点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分布式能源领域取得突破。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引领工程。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点节能技术推广 制度,发布技术公告,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加快成熟技术和集成技术的工程化推广应用。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 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材料产品产业支撑能力,推进建筑门窗、保温体系等关键产品的质量升级工程。开展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工程化、产业化。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咨询、科研、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 运行维护企业和机构的发展。增强建筑节能关键部品、产品、 材料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