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情况。在该支队受理的100个消防验收和竣工备案项目中,消防监督员发现,部分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存在随意变更设计、找借口漏项、施工马虎、质量不高、监理虚设、检测标准不严等现象。
通报数据显示:“80%的建设工程在初次验收时管道井和电缆井都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封堵;近70%建设工程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喷淋水泵结合器系统未标明使用何种系统和高中低区分情况;设有排烟系统的建设工程有50%以上功能不健全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本报曾多次报道的火灾隐患场所——青云谱区唐人街购物广场仍在通报名单之列。
“唐人街”消防安全打分不超20分
近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情况。记者注意到,此前本报曾多次报道的火灾隐患场所——青云谱区唐人街购物广场仍在通报名单之列。
1月22日开业的唐人街购物广场,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91号,所在建筑共两层,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于2010年12月重新进行改造装修,装修使用面积6000多平方米,是一个大型人员密集场所。
在2010年12月份开展的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大检查中,青云谱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唐人街购物广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建筑重新进行改造装修,消防人员当即叫停了其违法施工行为。今年1月7日,消防大队在得知其打算8日开张的消息后,再次前往查处,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商场开张打算遂被打消。此后,消防大队多次上门督促并指导其整改。
不料,整改尚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该商场就与消防人员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待规定的整改期限一过,该商场又于1月21日再次放出第二天计划开张的消息,消防大队连夜找到商场负责人做工作,阻止其开业。
青云谱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向该商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然而,该商场对消防部门发出的整改要求置若罔闻,于1月22日上午擅自强行开业。令人没想到的是,该商场竟将警告和劝诫搁置一边,在未取得任何行政部门审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强行开业。
青云谱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向青云谱区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后,于1月24日晚依照公安部107号令《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会同三店街办、青云谱派出所、青云谱区工商局开展联合执法。
在此次联合行动中,未办理任何工商、消防、税务等审批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唐人街购物广场被依法联合查封。查封当晚,青云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100分考试给消防安全打分的话,该场所最多不超过20分。其现有的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现有消防设施根本发挥不了作用,顾客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唐人街”暴露23处消防隐患
多次检查让唐人街购物广场的火灾隐患逐渐现形。在被查封后,唐人街购物广场这才向消防部门申报验收。
在《关于南昌市上半年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有关情况的通报》中,列出了唐人街购物广场在内部装修的23宗罪:喷淋泵未采用自灌式吸水,泵启动后,吸不上水,不能向管网供水;室内消火栓两路市政进水管现场未找到,具体情况不明;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未安装;室外消火栓安装数量与设计不符;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焊接现象严重;喷淋系统的信号阀未安装,采用闸阀;稳压泵吸水管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管径、吸水管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未从消防水池取水;室内消火栓管网在二层未形成环状;部分喷头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房间缺报警探测器(如二层办公V15、首层服装等仓库、厕所外公共区域),且办公区声光报警拆除;未设置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报警主机上未设置排烟风机多线启动控制盘;联动试验时,排烟风机未启动,攀岩口只有一层南排烟口打开;未按图施工安装漏电保护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和消防电话;未按图施工设置短路隔离器;排烟风机未在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挡烟垂壁未设置;一层入口处排烟口位置与原设计不符;不能联动开启风机及防火阀;280°C排烟防火阀不能关闭风机等。
精细化管理推进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整治
今年以来,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狠抓了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整治。在专项行动中,该支队实行制度、台账、标识、检查“四统一”的精细化管理,实现了自动消防设施100%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建立并形成了“每月一培训一检查一测试一报告”制度,将“消防设施技术交底”和“标识化管理”纳入消防施工单位验收或维修保养单位服务的内容,有效提升了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水平。
1~6月份,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共受理100个消防验收和竣工备案项目,其中验收项目51个,备案项目34个,开业检查项目15个,共涉及82家建设单位,72家消防施工单位,12家消防设施和电气检测单位。
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万灏介绍,在该阶段的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整治中,建筑设施相关单位对消防的重视程度均有明显加强。具体表现在:部分建筑工程单位消防意识有所增强,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的重视程度有较大提高,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能够经常在施工过程中就一些消防疑难问题或者是有涉及变更时主动和该支队对接协调,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所加强,一些建筑工程能够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工地居住工棚的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改善,加强了对电焊、气焊操作培训和管理;建筑外墙保温防火标准贯彻执行较为有力,大部分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外墙保温防火安全,按《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选用不燃、难燃保温材料,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按要求更改、拆除不合格保温材料;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有所提升,一些施工单位能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认真施工,建筑工程消防质量大大提高。
多个环节执行消防法规“打折”
与此同时,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也发现了不少暴露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普遍存在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该支队受理的100个消防验收和竣工备案项目中,部分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存在随意变更设计,找借口漏项,施工马虎,质量不高,监理虚设,检测标准不严等现象。
在通报中,这样一组数据显示当前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情况仍不容乐观:“80%的建设工程在初次验收时管道井和电缆井都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封堵;近70%建设工程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喷淋水泵结合器系统未标明使用何种系统和高中低区分情况;设有排烟系统的建设工程有50%以上功能不健全等。”
以建设单位为例,部分建设单位消防法律观念不强,法定责任不落实,重利益、轻安全,重进度、轻质量,为节约短期成本而牺牲长期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授意或纵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在报验工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具体表现为:擅自变更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或未按审核意见施工;申报验收时达不到验收条件;报验程序及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更有甚者以虚假、不实的资料申报验收,企图蒙混过关;不认真履行自检验收职责。
施工单位则存在不按规范操作,对建筑设计特别是系统设计应达到的要求和相关规范内容了解甚少,整体施工水平不高。或是由于各工种之间衔接不良,虽经反复整改,仍不能满足规范和审核要求。
监理单位和消防检测单位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打折扣”现象。
无疑,多个环节执行消防法规“打折扣”,是南昌建筑工程消防现状不容乐观的成因。
验收情况每季度公布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良莠不齐的现象,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还在通报中开出了治理“良方”,以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消防质量责任主体意识,依法加强监管,建立质量社会信用评价机制。
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将进一步完善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审查条件和范围。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制作和移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交底材料》,并将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档案纳入验收移交必备内容,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将不予受理或通过验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考核纳入公众集聚场所开业前检查审查的必要内容。
同时,该支队将加大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处罚力度。对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或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该支队将一律依法查处;对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影响消防安全质量、提供虚假报告或技术文件的,该支队将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
该支队还将加大部门执法联动,强化质量信誉监督,与建设、房管、规划、质检等部门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和通报反馈制度。今后,对工程验收的结果每月抄报房管、建设、规划部门,对抽查备案工程抽查结果进行书面函告,每季度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一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和消防处罚情况。
目前,该支队已组织召开了3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大会,建立了重大项目消防优化方案专家咨询制度,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定期通报制度,成立施工监督服务队,强化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防止增添先天性火灾隐患,合力严控动态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