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在建工程质检结果 28项目被责令整改

  • 20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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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施工的李沧区下王埠改造F区商品房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青岛新华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项目,幕墙工程保温材料防火级别不够……5月12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通报青岛今年春季在建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部分工程项目因质量问题较多被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

    六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春季在建工程质量检查采取抽查方式,重点检查“两改”项目、保障性住房等住宅工程及大型公建等,市内四区共检查100个工程,五市四区共检查68个工程,总建筑面积达502.3万㎡ 。“通过此次检查,15个工程被评为质量较好工程,占抽查工程总数的8.93%”。

    据介绍,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在本次检查中,共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58份,提出整改意见388条,其中6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并对24个工程的责任主体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总额38万元。

    通报指出,检查中发现,个别工程存在违法分包现象。少数施工、监理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公司管理不到位。部分中标项目经理和总监长期不在现场,项目部人员配备不足,质保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控制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部分外墙保温工程不合格

    此外,部分外墙保温工程未按现行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如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施工的李沧区下王埠改造F区商品房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网点外墙保温未设防火隔离带;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项目幕墙工程保温材料未按规定使用A级防火材料。

    检查还发现,少数工程的钢筋、混凝土施工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此外,部分工程设备安装问题仍然较多。通报显示,设备安装的主要问题是安装材料不合格,镀锌管道连接方式错误,暖气管缺穿墙套管,梯间疏散指示灯未使用防火线,吊顶内局部裸线等。如青岛三美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莱西市怡晟园1#楼工程,镀锌钢管及支管未采用丝扣连接而采用焊接连接等。

    一些工程随意更改设计

    据了解,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图。个别建设单位随意变更墙体材料、保温板材、防水材料、门窗玻璃空气夹层厚度等,变更图纸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可,甚至建设单位直接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下发重大设计变更。如青岛三美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莱西市怡晟园1#楼工程,设计图纸为敞开式阳台,未经变更,擅自将阳台封闭。此外,少数工程部分图纸不完善就展开施工。该问题主要集中在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工程中,专业队伍设计的文件未经原设计单位认可或根本无设计图纸便展开施工,往往此类工程施工质量较差,施工资料与实际不符,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施工质量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已在检查过程中给予处罚,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要求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排查工程及管理上的漏洞,切实提高青岛的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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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处在建工程被责令整改

    在12日上午召开的通报会上,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也对28处在建工程下发整改通知。

    其中,南岛组团旧城改造 C3-4号楼、地下车库建设项目;李家上流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楼项目;金源小区4号、5号楼项目,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较多。

    此外,山东路107号旧城改造项目、郑庄社区村庄改造项目C区1至4号楼项目、大枣园旧村改造 10号楼项目、兴隆一路151号甲地块改造(海湾花园二期)2号楼项目、台柳路156号住宅工程、李沧区尤家下河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D1号楼、青岛栈桥奥特莱斯广场、青岛市湾头社区改造居住小区B区工程9至17号楼、嘉善路南片旧城改造住宅工程3号楼、鸿海佳园二期项目、李沧区下王埠改造F区商品房项目F10号楼、郑庄社区改造 D 地块商品房17号楼等在建工程项目,经巡查发现存在问题 ,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