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创新的过程需要知识产权的激励和保护
技术创新的核心是“创造”,创造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首先,新技术的产生需要调动发明人致力于创新的积极性,知识产权制度承认智力劳动成果有偿的,有利于新技术的产生;其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就是知识占有的法律形式,其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物权保护,从而使知识获得有序、健康、合理的使用,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申请专利就是公开,是在全世界公开,这种法律保障的公开是知识传播有效、规范的手段。因此,知识产权战略在驱支技术创新的同时,也成为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
二、技术创新的发展对技术标准提出新的要求
形成技术标准的根基是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一方面技术创新的市场化使得技术标准的推出更多了于商业动机,技术标准化垄断的趋势日益明显。受到市场广泛认可、用户认同的技术标准,即使不是最优的标准,但仍可以成为“事实上的技术标准”面垄断技术领域,实现规模报酬递增。另一方面,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更加紧密。离开了自主知识产权,离开了创新能力,离开具有广大市场的专利技术,标准的制定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只有将技术标准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出更高的效用。
三、技术标准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相互融合
在传统意义上,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是互相排斥的。技术标准追求公开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行业的推广应用,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大众。知识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是专利权,专利技术实施的前提则是获得许可,不允许未经授权的推广使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速度加快,产品在国际中的竞争加剧,使得技术标准的内容包容了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通过技术标准达到技术与产品垄断的趋势日益明显,技术标准迫切地需要专利技术的加入来实现标准垄断的目的。
现代的技术标准,就是成功地利用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特点,通过“专利联营”等手段将技术专利写入标准,巧妙地将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构建在技术标准战略中,形成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链条,从而实现在技术和产品上的竞争优势。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的排他性,一旦以专利技术为核心建立的标准得到普及,就会形成一定程度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并可以保护本国技术,发挥技术壁垒和积极作用。例如,在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时加入我国的专利技术,可以抑制国外技术长驱直入,并在实施该标准进通过交叉许可,以合理的、非歧视性条件从对手那里获得专利许可,为减少所付专利使用费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