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某大厦外墙保温材料起火发生火灾。据悉在当天13点30分左右,现场的火势得到了初步的控制,下午5点,大厦外部的火灾全部被扑灭,幸运的是,此次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这起突然起来的火灾,多数人都有些好奇,官方通报是因为大楼的保温层。不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楼体的保温层应该都是阻燃的,为什么还会发生火灾呢?
看来施工单位使用的保温层应该是不达标的,但追溯到2003年的材料市场环境,真说不好是谁的原因!
下面我们来盘一盘我国二十年保温之怪现象:
虽然建筑节能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但建筑做完保温后节能效果到底如何,很难有直观的感受,也没有很好的检测方法,特别是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都不重视墙体保温,通常采用最便宜的原材料,随便做做,只要能通过验收就行,因为保温做的怎样, 消费者是看不见的,不影响他的销售。多种原因加在一起致使“建筑节能”虽然听起来高大上,但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依然比较低。
以江苏为例,通过备案的就多达 351 家,但仅有1.42%的保温企业年销售额达到亿元,而 79.49%的企业的年销售额都在 500 万以下,并且可独立承担施工服务只占到 351 家企业的 24%,即便是一些大的企业也通过经销商的小施工队来完成作业,缺乏必要培训和专业素养,施工机具也跟不上保温行业自身的发展,影响产品的应用效果。
从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以江苏为代表的保温行业多以小企业居多,在“低价中标”的机制引导下,低于正常成本价投标中标,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手段进行生产成为常态。比如一些厂家的 B1 级 EPS 仅仅只要 300 元/立方,砂浆只要 400 元/吨,这种价格下的产品质量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建筑保温虽然在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历程中坎坷重重,但庆幸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快速调控,相关企业的“良心”发展,如2009 年9 月,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 46 号文《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 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 号)即规定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2011 年 3 月,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 65 号文《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 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 号)规定民用建筑材料要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2012 年 12 月份,公安部消防局又发布了 350 号文《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消〔2012〕350 号),终止了 65 号文,规定保温材料可以用B1材料。
截至目前,国内常见的建筑保温依据材料类型,可粗分为无机保温材料、有机保温材料和金属类隔热保温材料。
有机保温材料主要有聚氨酯泡沫、聚苯板、EPS、XPS、酚醛泡沫等。具有重量轻、可加工性好、致密性高、保温隔热效果好等特点;无机保温材料主要集中在陶瓷纤维毯、硅酸铝毡、氧化铝、碳化硅纤维、气凝胶毡、玻璃棉、岩棉、膨胀珍珠岩、微纳隔热、发泡水泥,无机活性墙体保温材料等具有一定保温效果的材料,根据配方能够达到B1到A级防火。
有机保温材料和无机保温材料由于材料化学性质的特点,无机体系和有机体系面对保温节能性能和消防安全的矛盾选择:从保温性能而言,有机材料优于无机材料。如挤塑板的导热系数在 0.028~0.03 之间,保温效果良好。所以在北方寒冷地区要使建筑具有保温节能性能,大量使用有机材料在短时间内仍然是不二的选择;而无机类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一般在 0.065 左右(南阳银通YT无机活性保温材料,导热系数≤0.055,可以满足国家65%-75%节能要求,市场推行20余年来,得到国家机构及使用单位的好评。),甚至更高,多半为 A 级阻燃材料,消防安全性能好,但是保温效果不甚理想,在南方使用较为普遍。
这也是基于我国幅员辽阔、温差变化大的国情,外墙保温的材料及技术体系随时间及地域,发展出针对于不同特定环境、特定需求的技术、产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当的保温材料,才能兼顾节能与安全。